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嚼口香糖的臭屁男 (第10/13页)
确一直在一起.....没骗人嘛。”
304的瘦弱男子道:“具体情况你自己知道。
证人的话是不可信的,因为俗人会包庇自己,也会自大地帮同伴辩护,所以你们加班时盯着电脑,在同伴离开两个小时或三个小时的情况下,也会自己给他找借口,帮他包圆。会想自己不帮他说的话,那么自己岂不是也没有不在场证明了?这就是——无辜证人的谎言。”
“那就是情夫和遗孀一起杀的吧。”
“也有可能是外来的杀人魔呢.....”
围观群众的两个高中生议论道。
“对啊,如果只是私会,没必要伪造这么清晰的不在场证明,还要一个人逃出公司,一个人逃出面包店,这么明显的不在场证明就是为了杀人嘛。”年老警察道。
“怎么可能?”遗孀流泪嘶喊,“真的不是我!我二十岁就给他生孩子,我杀他干嘛?....”
“是死者自己穿睡衣和人约会的吧。”群众道。
瘦弱男眼皮耷拉:“凶手给尸体插把刀,就是要大家以为,是先穿睡衣在先,被杀在后。但怎么能放过凶手故意给死者穿睡衣这个可能呢?
从这里推断,如果是遗孀和情夫,怎么可能让死者穿着遗孀的女式睡裙死去。凶手傻到不会给自己洗清嫌疑的吗?”
瘦弱男似乎要说「笨死了」,但怕被警察以寻衅滋事的口袋罪带回警局,所以闭嘴了。他呼吸微弱,行动迟缓,动一下都费劲。
虎林觉得他起码一周没有吃一顿正经饭了。
“看这个小孩这么依赖老妈,如果昨晚他妈回家,在这不隔音的住宅,小孩会冲出来的。”年老警察说。
“哦哦,难道是孩子包庇杀人的mama?”
“不可能,看那个小孩一脸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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