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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二章 天煞孤星  (第2/6页)
会请男的住家家教。    宣适属于特殊情况。    他除了没有教师资格证,其他的各项条件,都比程爸程妈原来请过的住家家教要好很多。    至少,程诺再也没有被就读的私立学校劝退过。    在小宣老师出现之前,这样的情况,已经出现过两次。    程爸爸程mama很快就觉得自己捡到宝了。    他们对宣适很好,一应生活水准,全都比照程诺。    可这话又说回来,对宣适好是一回事,宣适要和程诺有点什么,那就又是另外一回事。    他们倒也没有想过要找一个家里有钱的女婿一类的。    如果真这样的话,宣适这个“孤儿”的条件其实不算太差。    宣适爸爸mama留下的财产,以他当时十岁的年纪,肯定是守不住的。    别的不说,楼上邻居的索赔,都够他喝一壶。    有了程诺爸爸mama的介入,情况就不一样了。    宣适家里着火,导致了楼上邻居家里的损失,这是母庸置疑的事实,但宣适也是受害者。    一家人就剩他一个。    既不是他纵的火,也不是他家里人不小心导致。    哪怕闹到法院,楼上邻居的诉求,也不可能会得到支持。    程诺的爸爸mama在这件事情上,非常强势地保住了宣适的利益,并且帮他打理。    宣适对这些也比较没有所谓。    他什么都不想要,只想有个家。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宣适在纵火桉只有,就不再有过家。    程诺的爸爸mama对人对宣适很好,却没有收养他。    程爸程妈有点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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