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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9/10页)
续说着:“关于我交代的这一切,我愿意负法律责任,可人确实不是我捅伤的,更不是我推下楼的,我的主要责任是藏匿了物证,以及前天撒谎,影响了调查工作。我听说现在警方有技术手段可以查出死者身上是自伤还是外伤,也有技术手段判断坠楼者是自己跳下去的,还是被人推下去的。我请求上级法医、技术人员来指导工作,彻底还原案发经过,洗脱我现在无从辩驳的冤枉。” ………… 一天后,局长办公室里,分局领导、刑警队骨干以及市局派来的技术专家都正襟危坐,如临大敌。因为摆在他们面前的是经过多名专家共同研判后得出的、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结论。 根据死者腹部创口的位置和匕首插入方向来看,均不符合“在和赵泽宇打斗过程中被赵泽宇捅伤”这一猜测,相反,死者腹部应为她本人的造作伤;此外,坠楼点附近地面一路都有血迹,没有发现任何拖拽痕迹,结合死者落地轨迹、体态以及坠楼点附近的其他物证综合判断,死者应为自行仰面向后坠楼身亡,排除了被人推下天台的可能性。 唐显友的口供也和赵泽宇的描述没有任何出入,逻辑上严丝合缝。 也就是说,死者确实是自杀的。 此结论一出,渝中公安分局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进退两难之境。 按照实事求是的证据角度来说,赵泽宇杀人一案不成立,赵泽宇面对调查时撒谎以及隐藏证物,都算不上大的罪名。可如果赵泽宇没事,过段时间又出现在公众面前,千百万人都在网上看到了他握着带血的匕首离开天台的视频,结果警方告知大众,他是担心被冤枉才这么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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