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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6/10页)
录音,这些虽然是正常的商业手段,我也不怕调查,当然,实事求是讲,可能有些违规,不过肯定不构成违法犯罪,但是传出去对我、对我家里的声誉影响都很不好。她凭着电话录音,向我勒索钱财,我为了避免节外生枝,所以过去找她谈条件。” “你为什么不报警?” “那些电话录音涉及一些商业机密,我想,如果花费不多的钱就可以解决麻烦的话,就没必要报警。我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去找她谈。” 刑警问:“然后呢,发生了什么?” “接到她的电话后,她要我一个人去见她,我为了以防万一,就找了我公司保安部的经理唐显友陪着一起过去。我们各自开了一辆车,一前一后去了巧克力公寓。我一个人先上天台,唐显友在地下车库等着。结果我刚上天台,洪梅就从门后面跳出来,手里拿着一把匕首向我刺来。我本就有所防备,没被她刺中,赶紧抓住她的手,纠缠了一会儿,把匕首抢了过来,对着她,警告她别过来。谁知她二话不说,直接冲上来,自己撞上了匕首。我吓了一跳,马上推开她,问她,她不是要钱吗,到底要干什么?她说因为我要起诉董明山,如果我不撤诉,董家就会破产。我说这关她一个小保姆什么事啊?她什么话也没说,捡起旁边的包,把里面的东西都扔到了地上,伪装成跟我发生过打斗的场面,转头跑到了天台边缘那扇小门那里,把边缘放着的几个啤酒瓶一个个踢了下去,我还没弄明白她想干什么,她就直接仰面向外倒了出去。我真的是被她陷害的!她身上的伤是她自己撞上匕首造成的,跳楼更是她自己跳的,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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