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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四) (第2/7页)
四画符号”与《左传》里记载的春秋时期史巫“以《周易》筮之”,已是把《周易》里的“六十四画符号”演变成筮术上的卦画符号而称之用之。 《周易》一书里,的确有一套符号,而这套符号既不是《周易》一书里的原创,已知传统上也认为是上古时期产生的,现在并有考古上足证在商朝中期已经出现了。难道那套符号,起初就叫“卦”,或叫“卦符号”吗?这些符号在《周易》一书之前,又是作何之用呢?即在《周易》之前,是否是卜筮之用?这是关系到《周易》一书所用那套符号是何用意问题。即关系到《周易》一书的性质问题。那么,“卦”字是何时出现的呢?甲骨文里没有出现“卦”字,因查《甲骨文字典》不见“卦”字。从传承下来的最早典籍《诗》、《书》、《易》(《周易》)来看,《书》里没有“卦”字出现,《书》里出现有“占”与“筮”字。《周易》里也无“卦”字出现,而有“占”与“筮”字。《诗》里同样没有“卦”字出现,而有“占”与“筮”字。从最早的《诗》、《书》、《易》里均不见“卦”字,说明“卦”字在春秋中叶之前还没有出现。而成书于战国前期的《左传》一书里出现了“卦”字。《左传》里记载有“以《周易》筮之”以及《周易》以外的“卦书”(非《连山》既《归藏》的卦书)筮之的筮例,在这些筮例中出现了“卦”字与“卦”说。如《左传·僖公二十五年》:“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狐偃言于晋侯曰:‘求诸侯莫如勤王,诸侯信之,且大义也!继文之业,而信宣于诸侯,今为可矣!’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黄帝战于阪泉’之兆。’……公曰: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战克而王享,吉孰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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