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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7 (第4/4页)
不过今天的这一个,似乎有些不一样。 不是容貌,是气质。在这个老外身上,严欢感觉到了一股属于JOHN才独有的气质。自信,足以压倒任何人的自信。这种自信沉淀为一种内在气魄,让任何人见到他的人都不由地为之侧目。 一句话来说,就是气场强大。 “让我来介绍一下。诺曼先生,这位就是我看中的乐手严欢。严欢,这位是HOUSE的主要决策者,威布尔·诺曼。” 严欢连忙伸出手。“你好,诺曼先生。” “你好。”诺曼伸出手,与他握了一下,声音冷静沉稳,看不出喜乐。 这人也是乐手。严欢在摸到他手上的老茧的时候就察觉出来了。不仅是乐手,应该还是个贝斯手。贝斯属于指弹乐器,乐手指尖也会产生老茧,这一点和吉他不太一样。 一发现这个不爱说话的外国大叔是个贝斯手,严欢对他沉默寡言的倾向也就比较能理解了。最开始认识阳光的时候,他也很不爱说话。贝斯手大多数都挺沉默的,理解。 威布尔发现意外的一点,这个年轻人对于他的冷漠,不像其他人一样露出受打击的失落或者是怒火,反而兴致勃勃。这让他对于这次见面,稍微多了一些期待。 希望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开始吧。威布尔想,然后主动开始了谈话。 “听说你是来自中国的吉他手。” “是的。” “我知道在你们国家没有多少人真正了解摇滚乐。那么你以为你就真的解摇滚吗,而不是拿着麦克风装一装摇滚歌手?” 换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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