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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祸(二)--不读诗,无以言 (第11/12页)
路傍。纷纷不足愠,悄悄徒自伤。” 这首诗的问题出在那里呢?最后两句:“纷纷不足愠,悄悄徒自伤”。 《邶风*柏舟》: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觏闵既多,受侮不少! 苏轼化用《诗经》,藏“群小”于文内,骂众臣于无形,算得犀利,只可惜,宋朝是一个文化空前发达的社会,就算在“jianian佞”阵中,也不乏一流的大文人大学士,这把飞刀虽然隐蔽,却到底还是被找了出来。 *************** 以《诗》获罪者中,案主名气较大的,除谢苏外,还有薛道衡之“鱼藻”案,张商英之“嘉禾”案,吴元美之“鸣条”案等,但三人事情分别记于《文祸—若个才人真绝代》、《文祸--党争:王与马》和《文祸--临安十八年》中,此处且不展开。 ……不过,张缙彦之“将明”案,倒是一定要说说的,盖斯事非止可怜可笑,更足见两代文治之别。 说起来,能以《诗经》治罪,其实也非易事,能拈出个中机巧的,也必是饱读诗书,更能融会贯通的学人,唯至入清,却变了样子。 清顺治十七年,“甄三品员”,时任浙江左布政使的张缙彦被都察院左都御史魏裔介所劾,罪为“缙彦序正宗诗曰‘将明之才’,其诡谲尤不可解。”就是说:主子哪,姓张的给刘正宗诗集写序,夸他是“将明之才”哩!这个心意,太阴险太狠毒了哇!奴才实在看不下去了啊啊啊啊!啥,主子您说汉官可自称“臣”?别介啊主子,我虽然不幸长了一张汉皮,但里面裹的,可实实在在是颗满心啊!您看这膝盖里面,他连骨头都没长啊! 这个事情的前后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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