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清_第九十三章 国运,武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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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三章 国运,武运 (第3/5页)

容忍的态度。

    但自赵宋开始,中国对外扩张的冲动消失,政权的首要任务是维持自身的稳定,崇文抑武成为符合逻辑的选择,中国武术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庆元条法事类》规定:“诸结集社众,阅习武艺者(杆棒链锥之属亦是),教师及为首人,徒二年,余各杖一百。许人告,其应习者不坐。”

    这种政权,你指望他收复故土,统一中国?且做梦吧!

    元朝以小族临大国,在蒙古人眼里,所有习武的汉人都是潜在的叛逆,禁武更加不遗余力。

    灭宋不几年,便出台了《禁治习学枪棒令》,对于民间武事,大加禁挞。

    先铺陈习武之害,声色俱厉:

    “jianian民不事本业,游手逐末,甚者习学相扑,或弄枪棒,有精于其事者,各出钱帛,拜以为师。各处社长等人,恬不知禁,有司亦不究问。长此不已,风俗恣悍,狂妄之端,或自此生。”

    习武既有此原罪,禁武便成必然:

    “今后军民诸色人等,如有习学相扑,或弄枪棒,许诸人首告是实,教师并习学人决七十七下,拜师钱物给告人充赏,两邻知而不首,减犯人罪一等。社长知情故纵,减犯人罪二等。”

    嗯,习武的要治罪,举发的要奖励,知情不举的要连坐,可谓算无遗策了。

    最后,指出禁武的重大意义:

    “庶几恣悍之风不做,凶强之技不传,驯化民情,坐消变故,此于政治所系非轻。本台乞遍下合署,严行禁治施行。”

    按现在的话说,这是真正上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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