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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七章 杀父之仇 (第4/5页)
—就是营业执照,和人打起了官司。对头叫做王佐臣,是个丁忧在籍的士绅。牙牌原在陈家手里,王家想夺了过去。陈家有钱,也占着理儿;但王家有势,县、府、道,甚至省里,都不能不卖王佐臣的面子,这个官司一时半会儿的就打不清爽。 官司打不下来,王佐臣先急了。 买卖蚕丝,先要买,才能卖。收买蚕丝这桩生意,是讲究时效季节的。每年三、四月分,春蚕吐丝,过了这个点儿,就算拿到牙牌,也得等到明年才能向蚕农收丝了。陈家牙牌在手,自然拖得;王佐臣向钱庄借了大把银子,如果拿不到牙牌,收不到丝,就是白被钱庄吃利息,因此是拖不得的。 这个人虽然进士出身,但骨子里却是一个痞子,横劲发作,拎了一支洋枪,带着家丁和一群帮闲的地痞流氓,冲进陈府,乱砸一通。 双方扭打起来,混乱之中,那支洋枪走了火,正正打中陈景浩父亲陈东成的胸口。子弹穿胸而入,陈东成当场殒命。 王佐臣闯了大祸,但他上下其手,官府调查的结果,居然是“陈家恶奴动手在先,夺过洋枪,再以枪柄击打王某,触发机关,误中陈某”,云云。 于是,王佐臣不但什么责任也没落下,官府反而要求陈家,“交出肇事恶奴”,“严讯法办”。 陈景浩赶回杭州,家里愁云惨雾,族人七嘴八舌,有的说要“找都老爷参姓王的”,有的说要“进京告御状”。 陈景浩非常冷静,说道:“没有用的。王佐臣和两江的何制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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