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清_第一七七章 响应之快,不旋踵矣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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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七七章 响应之快,不旋踵矣 (第3/5页)

要关节,都是宋尊邦包办,因此,在这个案子中,“协办”的宋尊邦,其实比“正办”的李宗绶更为重要。这也是为什么刑部向安徽要人,李宗绶只是“不良于行”,宋尊邦却根本不见踪影的缘故。…

    英翰说,宋尊邦、李宗绶送了户部书办多少银子,他并不清楚,也没过问,他知道的是,和户部书办的交道,宋尊邦大多委托给了一个叫做“顺日祥”的银号去打理。

    另外,最紧要的三个人收了多少钱,李宗绶、宋尊邦回来后是向他汇报过的:

    第一个,毛英章,一万两。宋尊邦用的是向毛英章清还旧欠的名义,当然,借据神马的,是二人勾通伪造的。

    第二个,黄绍祖,三万两。双方说定,先付“定银”一万两,事成之后,再支付其余的二万两。但是,安徽军费案不久便被人捅了出来,不能叫做“事成”,这二万两“尾数”,一直还留在安徽粮道在“顺日祥”开立的户头里。

    关卓凡想起颜士璋和刚毅的调查结果:

    安徽汇到京里的款子,公款十二万两,汇到“顺日祥”;私款二万四千两,汇到“乾通盛”,私款已全部提出,公款提出了十万两,还剩二万两——这和英翰说的,榫头完全对上了。

    第三个,“管部”的大军机宝鋆,三万两。这个是支付了全款的,不过,过付的方式非常特别。

    英翰当然没有在电报中直呼毛英章、黄绍祖、宝鋆三个人的名字,但略加暗示,“贝勒自能默喻”。

    不过,这许多本该密室对唔、绝不可入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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