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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读鲁滨逊 (第2/4页)
那个年代,并且在假设在他的世界里:我或许是一个异教徒更准确的说是一名邪教徒(他们对于其他教徒或者无信仰人士都是这么称呼的)或者我也许会因为某些现象无法解释而相信上帝的存在。在他们的眼里,只有上帝才是唯一的真神,即使他们外国人也搞不懂上帝真正的意义,从天主教、新教等一系列教会的演变和杀戮中不难看出就是这样的一个事实。他们用自己的语言、行动或者其他方式去交流都不能使他们自己的思想高度达到一致,却为什么还常常怀着一颗慈悲之心去开导甚至强求言语不同、甚至对他们的宗教没有任何信仰的人去追随上帝呢?的确那些土著人认识的局限性会让他们盲目的崇拜雨、雪、太阳、星星、月亮等一切自然景观,甚至于他们宗教人士所说的“魔鬼”试着去观看种族的进化史,哪个种族又不是这样一步、一步走来的呢?聪明的人往往认为自己过于聪明,得到上帝的垂怜,去做出一些多此一举的事,自己也终究没捞到什么好处。反而恰恰会忽略这种客观存在的规律,即使硬是塞给他们一些理论、讲一些道理,以他们的智力水平和生活阅历,他们真的能够懂吗? 小说的后半部分总是不厌其烦的把发生的任何事都于对上帝的信仰联系到一块,让我读的索然无味。也许这就是他在小说中72年时光,特别是漂泊动荡的那后30年生活中的一种力量吧,一种超越生死的精神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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