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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 (第4/4页)
个电子琴兴趣课。 即使一开始父亲不同意,但先斩后奏把钱都交了,父亲也就妥协了,于是他开始了每个周末跟母亲跋山涉水去县城上课的日子。 因为家里没有买钢琴的条件,母亲就托老师给他拿了一张键盘纸回家,每当夜幕降临,一个小小的身影便坐在饭桌前,无声地练习着。 初中之前他都断断续续地上课,之所以没有放弃,只是因为不想让父亲有机会指责母亲:早就说过咱娃不是这块料! 他真正打心底里认真对待弹琴这件事,是因为想通过艺考走出这个方寸之间的镇子,再也不回来。 陈郡山艺考的成绩是擦着线低空飞过的,有运气的成分,也有少数民族的加分,他如愿以偿一个人来到了首都。 可想而知,一个十八年都只见过黄土地拖拉机的年轻人,刚一到繁华的都市是多么惊讶,他什么都新鲜,什么都想尝试。同系的室友带他去酒吧玩,别人都热衷于把妹撩汉,他却一下子被台上的驻唱乐队吸引了。 那个主唱留着略长一点的发型,把嘴唇贴在麦克风上,闭着双眼,全情投入地演绎,那声音浑厚嘹亮,后来他才知道,这就是摇滚,这就是Switch乐队,这就是段殇。 陈郡山头歪向安音璇,看着他问道:“你在荷花池唱了四年,你觉得长吗?” 他点点头,四年,对于一个歌手而言,已经有可能从一文不名到受人瞩目,再到人气陨落了。 陈郡山淡淡地笑了笑,说道:“他在荷花池唱了八年。” 安音璇在网上没有查到段殇出道之前的事情,原来那个人也在荷花池唱过歌! “我们认识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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